Undergraduate Student

  • 請於【教務學務系統】→【學分進度查詢】項目 → 查看【對應學年度】欄位內容

  • 不能。學生需於入學當學年度依照公告時程辦理,逾期不受理。
    例:104學年度入學學生於104學年度休學,105學年度復學,需於104學年度休學前依照公告時程先完成抵免申請。

  • 同學需再取得必修英文「英文(二)」課程2學分及通識外語領域選修課程2學分,並且依照學制對應學年度通過英語能力認證/外語認證。

  • 不行,必修英文課程「英文(一)(二)」為漸進式課程,設有擋修,須先取得「英文(一)」學分,方可修讀「英文(二)」。

  • 必修英文課程採取能力分班並設有擋修機制,取得英文(一)學分才能修讀英文(二);
    若要加選必修英文課程,須於 開學加退選 來信至語言中心官方信箱 LC@tmu.edu.tw 並提供下列資料:

    1. 要補修的必修英文課程名稱
    2. 學號
    3. 空堂課表
    4. 英文程度(校外檢定或是學測成績)

    語言中心將依據您所提供的資訊,回覆您較合適的班別,您再自行於加退選期間,以特殊加退選進行重補修申請
    若未依照語言中心回覆選擇班別,將一律不予通過特殊加退選申請。

     
  • 建議同學盡量於第一學年結束前通過英語能力認證/外語認證,請詳閱相關法規及附表(如連結網頁)。

    • 學制為111學年度(含)起學生,需聽讀說寫四項技能皆達英語能力標準,第一學年結束前若未通過英語能力認證,次學期起須修讀「大二英文」(零學分課程,修課期間一學期),未通過者,必須重修直至通過。
    • 學制為104-110學年度學生,則可選擇修讀「英語精進(一)(二)」課程(皆為1學分課程,不列入通識修業學分)或是考取外語檢定證書達到各學系外語認證標準。

    同學於修讀大二英文/英語精進(一)(二)期間仍可報考檢定,若達到各學系標準得依本校規定申請停修,並改以檢定證明申請通過「英語能力認證/外語認證」。
     
  • 可以,只要曾經通過語言檢定,且到達各系英語能力認證/外語認證標準,無論證書效期都可以使用。

  • 若於修習大二英文/英語精進(一)(二)期間考取語言檢定達到各系英語能力/外語認證標準,可於當學期語言檢定開放繳交期間,將檢定資料繳交語言檢定至指定平台,並依教務處規定程序申請停修「大二英文/英語精進(一)(二)」課程,若未申請停修須依照課程規定完成此門課程。

  • 「英語精進(一)(二)」課程為漸進式課程,設有擋修,因此須先修讀完「英語精進(一)」,方可修讀「英語精進(二)」。

  • 110學年度起英文必修課程改制,原先的必修課程英文閱讀將不再開設,若您的學制對為109(含)前學年度,且尚未學讀完英文必修課程,請參照下圖方式選課。

    同時提醒同學:

    1. 英文會話(上)(下)課程已不再擋修,請自行於「預選課或加退選期間」至教務系統使用「一般加選」選課
    2. 「英文(一)」課程為能力分班,若要選課請於「期初加退選期間」來信至語言中心官方信箱lc@tmu.edu.tw,並提供您的空堂時段、英文程度(校外檢定或是學測成績),語言中心將提供您較合適的班別,您再自行至教務系統使用「特殊加退選」申請選課